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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你我他
一次搞懂金融投資商品稅務課徵規定-part 5
台灣遺贈稅:你是稅務居民嗎? 遺產稅與贈與稅的課稅範圍,會依當事人是否屬於「經常居住我國境內」而有所不同。若屬經常居住我國境內者,原則上境內外財產都可能納入課稅範圍;若非經常居住我國境內者,通常僅就台灣境內財產課稅。 一、本國國民判定 死亡或贈與事實發生前 2 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也就是有戶籍登記者,屬經常居住我國境內。 死亡或贈與事實發生前 2 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但有居所,且在境內居住停留合計超過 365 天者,屬經常居住我國境內。 死亡或贈與事實發生前 2...
一次搞懂金融投資商品稅務課徵規定-part 4
股利所得聰明二擇一 股利所得申報時,可選擇「合併計稅」或「分開計稅」。兩種方式的適用族群不同,建議申報前先試算,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一、合併計稅 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可抵減稅額 = 股利所得 × 8.5%。 每一申報戶抵減上限為新臺幣 8 萬元。 通常較適合所得稅級距在 20% 以下者。 二、分開計稅 股利所得按 28% 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 通常較適合所得稅級距在 30% 以上,或高股利所得族群。...
一次搞懂金融投資商品稅務課徵規定-part 3
我國關於海外所得稅務課徵規定 隨著台灣投資人愈來愈重視海外資產配置,無論是美股、境外基金、海外不動產,或透過境外公司持有資產,都可能涉及台灣稅務居民的申報義務。以下整理個人最低稅負制、海外所得、CFC 新制與海外資金回台常見問題,協助投資人初步掌握相關規定。 個人最低稅負制怎麼算? 個人基本稅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基本稅額 =(綜合所得淨額 + 應加計項目 − 750 萬扣除額)× 20% 稅率 其中,應加計項目包含: 海外所得達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上者,應全數計入。 特定保險給付,例如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之保險給付。...
一次搞懂金融投資商品稅務課徵規定-part 2
Part 1:一次搞懂金融投資商品稅務課徵規定 基金投資,境內外大不同! 基金的交易所得要看「註冊地」,配息則要看「收益來源地」: 註冊地在台灣 → 境內基金 註冊地在境外 → 境外基金 個人持有基金稅負重點 境內基金(投資國內)配息:股票型走綜所稅,債券型分離課稅 10% 境內基金(投資海外)配息:屬海外所得,適用最低稅負制(稅率 20%,免稅額 750 萬) 境外基金配息:全數屬海外所得,計入最低稅負制 境內基金資本利得:停徵 理財小提醒:善用最低稅負制的 750 萬免稅額,可作為海外資產配置的節稅空間。 ETF...
一次搞懂金融投資商品稅務課徵規定-part 1
Part 1:一次搞懂金融投資商品稅務課徵規定 基金投資,境內外大不同! 基金的交易所得要看「註冊地」,配息則要看「收益來源地」: 註冊地在台灣 → 境內基金 註冊地在境外 → 境外基金 個人持有基金稅負重點 境內基金(投資國內)配息:股票型走綜所稅,債券型分離課稅 10% 境內基金(投資海外)配息:屬海外所得,適用最低稅負制(稅率 20%,免稅額 750 萬) 境外基金配息:全數屬海外所得,計入最低稅負制 境內基金資本利得:停徵 理財小提醒:善用最低稅負制的 750 萬免稅額,可作為海外資產配置的節稅空間。 ETF...
報稅季又到了:高資產家庭該重新檢視資產持有架構了
2026 稅務新局:高資產家庭為何需要重新思考資產持有架構? 報稅季又到了。對許多高資產家庭、企業主與二代接班人而言,稅務規劃早已不只是每年申報所得稅時才需要處理的問題,而是關係到資產配置、家族傳承與下一代財富承接的重要課題。 許多客戶近期詢問我們:「今年的稅務規劃,和往年有什麼不一樣?」 答案是:差很多。 從 2025 年開始,台灣與國際稅制接連迎來重要變革。過去單純以個人名義持有資產的思維,正在快速失效。資產放在哪裡、以誰的名義持有、透過什麼工具安排,將直接影響家族下一代能順利承接多少財富,以及可能面臨多少稅務成本。...
CFC新制上路:112年漏報海外所得,小心國稅局找上門!
大家好,我是小馨,承馨聯合家族辦公室的創始人,擁有20年銀行經驗。今天要跟我的夥伴們聊一個很重要的財稅話題—台灣個人受控外國企業 (CFC) 制度,尤其是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針對112年度申報發出的最新提醒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2025-02-17)。自2023年1月1日CFC新制上路,個人海外投資的稅務透明度大幅提高,漏報可能帶來麻煩。這篇文章會用簡單易懂的方式,拆解這制度的關鍵,加上我的看法,讓你們知道怎麼應對,避免被國稅局盯上。準備好了嗎?一起來搞懂這場「海外財富大考驗」! 一、CFC制度是什麼?你的海外公司逃不掉 CFC...
國稅局出手拍賣土地,千萬欠稅秒清零!
欠稅別躲了!國稅局出手拍賣土地,千萬欠稅秒清零! 大家好,我是承馨家族辦公室的小馨,你們最愛的財經頻道主!今天要跟大家聊一個超震撼的消息,來自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的新聞:他們為了追欠稅,把一家公司名下的16筆土地拍賣,硬是收回上千萬,還把多年債務一次清光!這不只是個案例,而是國稅局在警告所有欠稅人:「別想躲,財產跑不掉!」我會用簡單又深入的方式,把這件事講給你們這百萬訂閱戶聽,還會加上我的看法,告訴你怎麼應對這種「財產大追緝」。準備好了嗎?一起來看看這場稅務風暴吧! 故事怎麼回事?欠稅公司被清算...
重磅!大法官釋憲:遺產稅條款違憲,夫妻贈與規定迎來重大變革 (下)
法院審理過程:漫長而曲折的法律攻防戰 本案的審理經歷了層層關卡。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法官面臨一個困境:財政部1997年1月14日的函釋明確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在計算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範圍。 一審法院認為,系爭規定旨在防止逃稅,即使贈與的財產已非被繼承人所有,仍可依法律擬制課稅。法院進一步解釋,該規定屬於立法機關在租稅領域的形成空間,並非對繼承權的不當限制。...
重磅!大法官釋憲:遺產稅條款違憲,夫妻贈與規定迎來重大變革 (上)
親愛的夥伴們,今天要跟大家分享一個對家族財富規劃具有革命性意義的大法官釋憲案!憲法法庭日前公布的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正式宣告我國遺贈稅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夫妻贈與視為遺產」條款部分違憲。這個判決不僅影響著數十年來的稅法實務,更將徹底改變未來每一個家族的資產傳承策略。讓我從案件源起、法律爭點到對您的財富規劃影響,一一為您深入解析。 ## 案件源起:兩個家庭的遺產稅抗爭之路 這個震撼稅界的案件,源於兩個家庭的不懈抗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