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所得聰明二擇一
股利所得申報時,可選擇「合併計稅」或「分開計稅」。兩種方式的適用族群不同,建議申報前先試算,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一、合併計稅
- 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 可抵減稅額 = 股利所得 × 8.5%。
- 每一申報戶抵減上限為新臺幣 8 萬元。
- 通常較適合所得稅級距在 20% 以下者。
二、分開計稅
- 股利所得按 28% 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
- 通常較適合所得稅級距在 30% 以上,或高股利所得族群。
提醒:實務申報時,報稅系統通常會自動試算並帶入對納稅人較有利的方式。不過若有大額捐贈、海外所得、最低稅負或其他特殊所得,仍建議事先試算。
利息超過 27 萬,怎麼辦?
每一申報戶可適用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為新臺幣 27 萬元。若全年利息所得超過 27 萬元,超過部分仍須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 每一申報戶上限:新臺幣 27 萬元。
- 適用對象通常包含銀行存款利息、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利息等。
- 分離課稅之利息所得,通常不適用此項扣除額。
高資產人士的稅務規劃方向
當利息所得超過 27 萬元時,可評估是否將部分資金分散配置至海外金融商品,並依規定申報海外所得及適用最低稅負制。
- 個人最低稅負制有新臺幣 750 萬元扣除額。
- 基本稅額稅率為 20%。
- 海外所得同一申報戶全年達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上者,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
規劃重點:善用不同稅制的免稅額度與扣除額,可為高資產族群創造更有效率的稅務配置空間。
捐贈抵稅,你捐對了嗎?
捐贈不一定都能全額抵稅,須視受贈對象、收據性質與所得結構而定。尤其是高股利所得者,若選擇股利分開計稅,捐贈節稅效果可能明顯縮水。
個人捐贈抵稅常見原則
- 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之捐贈,通常以綜合所得總額 20% 為列舉扣除上限。
- 對政府、國防、勞軍、古蹟維護等特定捐贈,依法可能不受 20% 上限限制。
- 有對價關係的支出不得列報捐贈,例如點光明燈、安太歲、法會牌位等。
- 捐贈學校家長會、義勇消防大隊等,通常可列舉扣除,但多數情況仍有 20% 上限。
- 須留存受贈單位開立之正本收據或具領證明。
高股利所得者,捐贈節稅效果可能縮水
若主要所得來自股利,且選擇股利分開計稅,該股利所得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可能導致可列舉扣除的所得基礎降低,進而使捐贈節稅效果下降。
案例試算:假設捐贈 600 萬元
-
境內一般所得 3,000 萬元:
若適用最高邊際稅率 40%,捐贈可能產生約 240 萬元節稅效果。
計算概念:600 萬 × 40% = 240 萬。 - 高股利所得 3,000 萬元,且選擇分開計稅: 若可列舉扣除基礎降低,實際捐贈節稅效果可能大幅縮小。
- 海外所得 3,000 萬元: 若主要適用最低稅負制,捐贈扣除未必能產生實質節稅效果。
提醒:若您定期捐贈固定財團法人,股利計稅方式的選擇會大幅影響節稅效果,建議申報前務必先行試算。
2026 / 2027 年綜所稅免稅額與扣除額一覽
2026 年所得,2027 年 5 月報稅適用
- 一般免稅額:每人新臺幣 10.1 萬元。
- 年滿 70 歲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免稅額:每人新臺幣 15.15 萬元。
- 標準扣除額:單身新臺幣 13.6 萬元;夫妻合併申報新臺幣 27.2 萬元。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新臺幣 22.7 萬元。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新臺幣 22.7 萬元。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新臺幣 12 萬元。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第 1 名子女新臺幣 15 萬元,第 2 名以上子女每人新臺幣 22.5 萬元。
2026 年課稅級距,2027 年 5 月報稅適用
- 課稅所得淨額 0 至 59 萬元:5%。
- 超過 59 萬元至 133 萬元:12%。
- 超過 133 萬元至 266 萬元:20%。
- 超過 266 萬元至 498 萬元:30%。
- 超過 498 萬元:40%。
個人最低稅負制免稅額與保險死亡給付
- 基本所得額扣除額:新臺幣 750 萬元。
- 基本稅額稅率:20%。
- 保險死亡給付免計入額度:新臺幣 3,740 萬元。
- 海外所得同一申報戶全年未達新臺幣 100 萬元者,可免予計入基本所得額。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 18 歲的影響
自 2023 年起,民法法定成年年齡由 20 歲下修為 18 歲。此變動也會影響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子女是否可列報為受扶養親屬。
注意事項
- 子女年滿 18 歲,且已有所得或不符合受扶養條件者,原則上不得再列報為受扶養親屬。
- 若子女仍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符合其他受扶養條件,仍可能可以列報。
- 除符合一定條件外,年滿 18 歲且有所得者,原則上應單獨辦理申報。
不動產稅務課徵規定
買賣不動產,房地合一稅一次搞懂
房地合一稅主要針對房屋與土地交易所得課稅,依持有期間、身分別及交易標的不同,適用不同稅率。
個人適用稅率:境內居住者
- 持有未逾 2 年:45%。
- 持有超過 2 年,未逾 5 年:35%。
- 持有超過 5 年,未逾 10 年:20%。
- 持有超過 10 年:15%。
非境內居住個人
- 持有未逾 2 年:45%。
- 持有超過 2 年:35%。
本國公司
- 持有未逾 2 年:45%。
- 持有超過 2 年,未逾 5 年:35%。
- 持有超過 5 年:20%。
- 採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
自住房地優惠
符合自住房地優惠條件者,課稅所得新臺幣 400 萬元以下免稅;超過 400 萬元的部分,適用 10% 稅率。
可維持 20% 稅率的特殊情形
- 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因素出售,且持有期間在 5 年以下。
- 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房屋,5 年內完成並銷售。
- 個人參與都市更新或危老重建,取得房地後第一次移轉,且持有期間在 5 年以下。
出售不動產所得稅怎麼算?舊制 vs. 新制
舊制:2016 年 1 月 1 日前取得
- 課稅範圍:僅房屋交易所得。
- 土地交易所得原則上免納所得稅,但仍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稅。
- 稅基:房屋售價 − 取得成本 − 移轉費用。
新制:房地合一 2.0
- 課稅範圍:房屋、土地、房地、地上權、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
- 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交易,也可能納入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
- 稅基:房地售價 − 成本 − 移轉費用 − 土地漲價總數額。
- 無法提示費用憑證時,可按成交價額 3% 推計費用,但上限為新臺幣 30 萬元。
預售屋轉成屋後出售,持有時間怎麼算?
預售屋轉成屋後出售時,持有期間的計算非常關鍵。原則上,預售屋階段的持有期間不得併入成屋持有期間,應以房地所有權登記日起算。
舉例說明
假設 2017 年 7 月購買預售屋,2021 年 3 月交屋並完成所有權登記,2025 年 1 月出售。此時房地持有期間僅從 2021 年 3 月起算至 2025 年 1 月,約為 3 年 10 個月,屬於超過 2 年、未逾 5 年,適用 35% 房地合一稅率。
申報期限與稅率
房地合一稅應於交易日之次日起算 30 日內申報繳納。
- 持有未逾 2 年:45%。
- 持有超過 2 年,未逾 5 年:35%。
- 持有超過 5 年,未逾 10 年:20%。
- 持有超過 10 年:15%。
提醒:若無法提示相關費用憑證,可依成交價額 3% 推計費用,但上限為新臺幣 30 萬元。
特殊股權交易,當心房地合一稅
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公司股權時,若該公司主要價值來自台灣境內不動產,且出售人與關係人持股達一定比例,可能被認定為房地合一 2.0 的特殊股權交易。
判斷條件:須同時符合
- 2021 年 7 月 1 日以後,出售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
- 交易日起算前一年內任一日,出售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該營利事業股份或出資額超過 50%。
- 出售股權或出資額時,該公司股權價值 50% 以上係由我國境內房地所構成。
- 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股票交易,原則上排除適用。
結論:若同時符合上述條件,即可能屬於特殊股權交易,須依房地合一稅規定課稅。
提醒:透過公司持有不動產的投資人,在股權轉讓前務必先進行稅務評估。
多屋族要懂的囤房稅 2.0
房屋稅差別稅率 2.0,俗稱囤房稅 2.0,已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並於 2025 年 5 月首次開徵。最大變革是由過去「各縣市分別歸戶」,改為「全國歸戶」計算持有戶數。
自住房屋:稅率降低或維持
- 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符合條件者,稅率可降為 1%。
- 自住房屋 2 至 3 戶:稅率維持 1.2%。
- 適用自住條件通常包含:無出租營業、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設籍、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持有 3 戶以內。
非自住房屋:稅率提高
- 其餘住家用房屋:2% 至 4.8%。
- 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1.5% 至 2.4%。
- 繼承取得之共有住家用房屋:1.5% 至 2.4%。
- 建商持有待銷售房屋:依持有期間適用不同稅率,可能為 2% 至 4.8%。
- 社會住宅、公益出租或包租代管房屋:通常維持較低稅率,例如 1.2%。
提醒:各縣市仍會依地方自治條例訂定具體適用稅率,多屋族應依房屋所在地逐一確認實際稅率。
參與都更前後,你可以做的稅負思考
參與都市更新或危老重建前,應先評估權利變換、協議合建、贈與、繼承與未來出售時點對整體稅負的影響。
權利變換 vs. 協議合建
- 權利變換通常涉及權利價值分配、差額價金與更新後房地取得成本認定。
- 協議合建則須留意地主與建商間房地交換、銷售時點及所得認定問題。
- 兩種模式在土地增值稅、契稅、所得稅與未來出售成本認定上,可能產生不同稅務結果。
都更老宅:贈與 vs. 繼承,該怎麼選?
都更前先贈與
- 土地增值稅:原則上全額課徵,通常無租稅減免。
- 契稅:依房屋評定現值課徵 6%。
- 贈與稅:按贈與時公告現值或評定現值計算。
- 未來出售:可能轉為新制,土地與房屋交易所得均須納入房地合一稅計算。
- 未來土地增值稅:都更後第一次移轉,可能有減徵 40% 優惠。
都更後未來繼承
- 土地增值稅:繼承移轉免徵。
- 契稅:繼承移轉免徵。
- 贈與稅:無。
- 遺產稅:依繼承時公告現值或評定現值計入遺產總額。
- 未來出售:若符合舊制條件,土地交易所得可能免所得稅,房屋交易所得才課所得稅。
- 未來土地增值稅:從繼承時至出售時的土地增值部分課稅,且不一定適用都更後第一次移轉減徵 40% 優惠。
結論:贈與與繼承各有優劣,應結合家族整體資產、傳承時程、未來出售計畫與稅負試算後評估。
農地傳承稅負全解析
Q1. 農地傳承可免哪些稅?
農業用地若符合規定,繼承或贈與時可申請不計入遺產總額或贈與總額,實質上可減輕遺產稅或贈與稅負擔。但須符合相關條件。
- 繼承或贈與對象須符合規定,例如法定繼承人。
- 須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 取得後須於一定期間內持續作農業使用;若違反規定,可能被追繳稅款。
Q2. 農地贈與不用繳土地增值稅嗎?
- 農業用地贈與自然人時,符合條件者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 須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 受讓人若為法人或公司,通常不適用。
- 移轉時未註明農地性質或未及時申請,可能失去免徵或不課徵資格。
Q3. 出售農地也要課房地合一稅嗎?
- 舊制農地交易,符合規定者原則上免納所得稅。
- 新制下,符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農業用地,通常可免徵房地合一稅。
- 農舍本身移轉時,仍可能須課徵所得稅或房地合一稅。
Q4. 什麼情況可能不符合農業使用?
- 未實際耕作、畜牧或作農業用途。
- 農業設施不符登記用途,或未依法申報。
- 農舍閒置、出租或營業使用。
- 作為夜市、鐵皮屋、倉儲、堆置廢棄物等非農業用途。
- 土地長期荒廢,無實際農業經營事實。
Q5. 一般土地 vs. 農地稅負差異
假設土地以新臺幣 5,000 萬元出售,取得成本為新臺幣 1,500 萬元,若為一般土地,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稅、所得稅或房地合一稅;若為持續農業使用之農地,並符合相關免稅或不課徵條件,則可能大幅節省稅負。
提醒:農地節稅效果高度依賴是否持續作農業使用。一旦改作他用、出租營業或未能提出農用證明,可能被重新認定並追繳相關稅款。
免責提醒:本文內容僅供一般稅務資訊參考,實際適用仍須依個案事實、交易年度、資產性質、最新法令與國稅局認定為準。涉及高額所得、股利、海外資產、不動產、都更或農地傳承時,建議諮詢專業會計師或稅務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