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3億股票的遺產稅悲劇,揭開家族傳承最殘酷的現實

2025/08/27

💔 正宮笑了,小三偷生的小孩哭哭了,一場3億股票的遺產稅悲劇,揭開家族傳承最殘酷的現實!

你能想像嗎?一個什麼都沒拿到的小女孩,卻收到一張5,735萬的遺產稅單?她不是富二代,也不是什麼企業接班人,只是一位未成年的女孩,父親與「正宮」婚姻外的孩子。

這不是八點檔,是台灣真實的司法判決故事。

🎬 事情是這樣開始的…

女孩 C 小妹,是被繼承人 C董的非婚生女,未成年。她的父親C董在105年6月,將自己擁有的一家公司股票,共114,800股,贈與給他的合法配偶(正宮),並在同年7月依法申報,核定為免徵贈與稅。這筆股票的市值,當時超過3億元。

然後,事情就這樣發展下去:

📆 106年12月3日,父親過世

💔 正宮與三名婚生子女,全數拋棄繼承

👧 唯一留下來繼承遺產的,是 C 小妹——也就是他與小三生下的女兒。

這時,北區國稅局出手了。

⚠️ 國稅局怎麼做?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應視為遺產,併入總額課稅。」(俗稱「擬制遺產」)

國稅局把當時贈與正宮的那3億多股票市值308,682,069元列為擬制遺產,與死亡時的其他資產合併,核定:

💰 遺產總額:346,124,368 元

💰 遺產淨額:324,351,907 元

📄 稅單上寫著:C 小妹要繳 57,354,847 元

問題是:她實際只繼承了少少的遺產,根本無法負擔這筆天價稅金。拿到一點點,卻要替那位已經「拋棄繼承」的正宮與婚生子女,扛起國家追稅的責任。C小妹不服,走上法院,最後甚至聲請憲法訴訟。

⚖️ 憲法法庭震撼宣判:這樣課稅,違憲!

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出爐時,憲法法庭明白指出:這種制度讓「沒拿錢的人繳全部稅」、「拿最多的人全身而退」,違反量能課稅與租稅公平原則。

同時,法庭也指出:應肯定認同配偶對於家庭經濟貢獻的價值,保障其財產權與平等權。

因此,要求主管機關——財政部:

✅ 兩年內修正《遺贈稅法》

✅ 修法前須制定過渡性行政命令,避免再出現此類不公悲劇

🧭 財政部回應出爐!稅改第一槍正式上路

2025年7月28日,財政部發布:《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併計遺產總額課稅稽徵作業處理原則》

並明訂即日起適用,針對以下案件執行:

1️⃣ 已發生但尚未核稅

2️⃣ 已核稅但尚未確定(訴訟或復查中)

3️⃣ 2024年10月28日之後發生的新案

🔍 新制度4大要點一次看懂

1. 擬制遺產「獨立開稅單」

擬制遺產與其他遺產分開計稅,不再混為一談。

📌 擬制遺產 → 只開稅單給配偶

📌 其他遺產 → 由全體繼承人共同負擔

回到小女孩案:若當時適用新制,她只需就 3.46 億中的「非擬制遺產」部分繳稅(僅2435萬),而那張讓她痛苦的 5735 萬稅單,大部分應該轉交給拿走股票的「正宮」繳納。

2.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扣除更有利

擬制遺產將納入「被繼承人現存財產」計算,有利於配偶請求剩餘財產差額,提升扣除額。

但同時明訂:該筆贈與財產不得充抵民法上的給付義務,繼承人仍需實際支付應給配偶的財產。

3. 可分期、可實物抵繳,靈活處理稅務壓力

配偶與繼承人可各自就「自己那份稅單」辦理分期或抵繳;若配偶未繳清,其餘繼承人仍可先辦理產權移轉,避免遺產卡關。

4. 稅務申報由配偶與繼承人共同負責

所有人都要共同申報,確保資訊透明、責任明確,不再讓人「躲起來不繳」。

📣 結語:遺產,是制度考驗,也是人性的照妖鏡

在這場故事中,小女孩失去的不只是父親,而是被拋下的孤單與沉重的稅務代價。而今,隨著法規更新、憲法法庭出手、財政部改革,台灣終於向公平邁出一大步。

這提醒每一位企業主與家族決策者:家族傳承不是等到人生盡頭才開始,而是你在「第一筆資產移轉」時就該啟動的工程。

🎯 若當設立信託、提前規劃、合理安排,今天的主角,就不是眼淚中的稅單代名詞。

📌 傳承不是遺留財富,是創造秩序與尊嚴。

別讓你的孩子哭著學法律。讓你愛的人,在你不在時,也能安心無虞。

有關遺產稅改革、擬制遺產規劃、信託與贈與的疑問,歡迎私訊我們,

讓我們陪你看懂這場從法律、到人性、到家族未來的真正戰爭。

 

 

#小三  #珍嬛傳  #遺產稅改革  #擬制遺產  #遺產贈與稅法  #家族傳承  #繼承糾紛  #稅法修正  #信託規劃  #剩餘財產分配

從5美元到15億的瘋狂人生:杰西·利弗莫爾的 (Jesse Livermore) 交易傳奇與人生警示

(圖片來源:ENVATO 付費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