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的爭產―三個孩子的復仇

2025/08/27

他們從未被承認,卻是宗慶後生前安排最周全的繼承人?

2024年初,一封來自香港高等法院的信函,猶如一顆定時炸彈,劃破了娃哈哈董事長宗馥莉的企業神話。

這封信,來自三位陌生卻擁有「宗」姓的美國人。他們自稱是宗慶後的私生子女,來自美國,手上握有父親親自設立的信託文件。

宗慶後辭世一年後,這三位被隱藏的繼承人,終於出手。而他們出手的方式,不是情緒,而是法律。

🧾 他們拿出一份「父親的承諾」

這三名美籍宗家子女向香港法院提交的關鍵證據,是宗慶後生前在香港設立的家族信託契約。

這不是「可能有」、「說過要設」的空頭承諾,而是:清楚寫明受益人為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三人。每人可受益金額為7億美金,合計21億美元。明列受託人(香港匯豐私人銀行)及分配條件,附有「行為條件限制條款」:若子女涉賭、酗酒、涉訴等,可中止給付。

簡單說,這是一份真正具法律效力、且屬於不可撤銷類型(Irrevocable Trust)的信託契約信託一旦設立且生效,委託人即失去控制權,受益人與受託人之間的契約關係將獨立運行。因此,他們主張:這筆錢從宗慶後在世時起,就不再屬於宗馥莉或其他宗家人,而是屬於他們。

⚖️ 信託與遺囑:兩種傳承方式,兩種遊戲規則

宗馥莉的律師團隊則遞出2020年宗慶後所立的遺囑,聲明:「本人所有境外資產,由獨女宗馥莉繼承,其他子女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遺囑與信託,乍看都像遺產安排的工具,但遊戲規則卻完全不同:

成立時間:遺囑―死後生效,信託―生前成立即可生效。

效力對象:遺囑―所有未安排之資產,信託―僅限明確轉入信託之資產。

可否更改:遺囑―可更改(立新遺囑),信託―不可撤銷(若為Irrevocable)。

控制方式:遺囑―執行人代為執行,信託―受託人依信託契約來分配。

簡單說,如果宗慶後在信託中指定了非婚生的三人受益,而這筆錢已經進入信託帳戶,遺囑是不能改變這件事的。

宗馥莉若動用了帳戶內的部分資金,就可能構成「非法侵占信託財產」的法律責任。

😤 宗馥莉知情嗎?還是這筆帳戶她以為自己可以用?

根據原告律師團陳述,他們掌握到宗馥莉在2023年接掌娃哈哈後,曾指示將約110萬美元從該香港帳戶中轉出,資金流向不明。

他們質疑:宗馥莉可能擁有帳戶操作權限?或帳戶仍掛在宗家法人名下,並未完成完整資產過戶?還是她根本就「不知道這筆信託是給誰的」?宗馥莉至今未在公開場合回應這起訴訟,她的律師則強調:「我們並未收到宗慶後針對此信託的明確法律指示或證據。」

但這正是問題的關鍵——宗家這筆信託安排如果沒有納入家族治理制度,沒有公開對內交代,沒有專業人員統整與執行管理,那麼即使信託是正確的,也有極高的被誤用風險。

🤯 保母之子的悲劇性象徵

三名子女中,最小的宗繼盛才8歲。他的出生背景最為敏感:由宗家的美籍保母所生,宗慶後安排其登記在二夫人杜建英名下扶養。這不是「感情失控」造成的意外懷孕,而是宗慶後「有意識安排」的延續。據爆料者指出,宗老晚年對於「宗家香火」有所執著,他擔心宗馥莉終身未婚、無子嗣,於是:

👉 安排長年伴侶杜建英在美扶養孩子

👉 指定「繼昌繼盛」象徵「昌盛」

👉 以家族信託方式保障資金流,讓小孩不被外界打擾

你可以說這是富豪的計算,也可以說這是父親的彌補。但無論是哪一種,當這一切沒有被納入公開體系、沒有統整在制度裡,就會變成延遲引爆的地雷。

宗家三個小孩的出擊,是復仇還是自救?

從法律上來看,他們站得住腳。

從輿論上來看,他們會被當成「空降部隊」、「利益爭奪者」。

但從情感上來看——他們是宗慶後親手安排、親自保障的孩子,只是從未被大女兒、被宗家「當一回事」。

所以他們出擊,不只是為了錢,更可能是為了身份與認同的確認。宗家的家法不寫這三人,那他們就用法律,自己寫進去。

預告 最終章:《遺囑 vs 信託》

◼︎ 宗慶後設計的制度,為何反成女兒與兒子對決的導火線?

◼︎ 信託真的可靠嗎?法律之外,制度如何崩壞?

◼︎ 宗家沒設的「家族辦公室」,如果有的話,一切會不同嗎?

👉如果你是企業主、二婚家庭、有房產子女分配問題,別錯過明天的真相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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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哈哈」―三個孩子的復仇

(圖片來源:搜狐網)